根据我公司发展的需要,诚邀符合条件的公司参与 “澄华生物研发中心、生产基地及总部基地项目凉水塔项目”直接询价采购。(项目地址:息烽县小寨坝镇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贵阳市化学原料药产业园)现**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澄华生物研发中心、生产基地及总部基地项目凉水塔采购
1.2 交货/服务时间:合同生效30日内。
1.3 交货/服务地点:贵州省息烽县小寨坝镇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贵阳市化学原料药产业园。
1.4 其它要求:详见URS。
2 供应商资信要求:
2.2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3 供应商应出示:
(1)营业执照(加盖鲜章的复印扫描件);
(2)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鲜章的复印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3 相关事宜
3.1 报价轮次:本次招标涉及凉水塔只有一轮报价,****轮报价为**终报价。
3.2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10点前。
3.3 文件提交方式:通过电子邮件递交。
3.4 报价必须满足的条件:报价时请将报价文件发至接收人邮箱。
3.5 联系人:向老师 联系电话:15928478372
3.7 报价文档可以加密,密码请与2024年6月26日10点-11点发至报价邮箱。
4 支付方式: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
5 采购须知
5.1 采购清单、具体需求和技术标准详见采购人所提供的URS文件,详见下表:
采购项目 |
需求明细 |
凉水塔 |
《URS-C1E-004-00 动力站凉水塔用户需求说明书》 |
注:URS附件《URS符合性确认表》需作为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5.2 付款方式
合同付款分为四次,合同签订后付定金30%;设备制造完成后(发货前)在30日内付30%;货到现场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付30%,乙方即开具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质保期12个月,以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且终验收合格日开始计算,但不晚于发货后四个月)。
(若对支付此支付方式及质保期有修改,请在报价中注明,否则默认响应此项)
5.3 采购文件的获取
具体技术资料及采购清单(URS)由联系人(向老师)提供。
5.4 采购响应****金:无
5.5 采购过程保密
凡与本次采购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采购中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6 履约****金:无
6 评审标准及成交原则
6.1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提出2名以上(含2名)成交候选人。
项目评审标准见下表:
序号 |
评分项目 |
**** |
URS符合性 |
企业综合实力 |
综合
得分 |
1 |
单项总分 |
70 |
10 |
20 |
2 |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70%×100
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值。 |
对设计方案、技术工艺等进行综合评价
优:7~10分
中:3~7分
差:0~3分 |
对企业规模、业绩、业界口碑等综合评价
优:13~20分
中:6~12分
差:0~5分 |
3 |
厂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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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厂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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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厂家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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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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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招标为一轮报价,****轮报价即为**终报价,****轮报价后即根据此评审标准评选出**终供应商。
6.2 谈判小组的评审结果报贵州澄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审批部门审批后,即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供应商与我公司签订合同的必要条件。
采购人无义务向供应商解释采购失败原因,采购响应文件概不退还。
7 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成都百特万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澄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http://www.betterwanhe.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终解释权在贵州澄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贵州澄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澄华办公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永宁街道芙蓉大道二段733号10栋7层。
贵州澄华厂区地址:贵州省息烽县小寨坝镇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贵阳市化学原料药产业园。
联系人:向老师
电话:15928478372
(建议使用我方合同)
购销合同
甲方:贵州澄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条:标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款及交货期限
设备编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单位 |
含税单价
(万元) |
数量 |
合计
(万元) |
交货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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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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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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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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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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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金额: |
大写:(¥);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运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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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根据附件《URS--------》标准制造及验收,URS中未规定项按国家标准执行。
第三条:交(提)货地址:贵州省息烽县小寨坝镇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贵阳市化学原料药业园贵州澄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发票类别:
合同付款分为四次,合同签订后付定金30%(¥:);设备制造完成后(发货前)在30日内付30%(¥:);货到现场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付30%(¥:)并开具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质保期以合同第五条为准)。
第五条:验收标准、提出异议期限及质保:1、货到现场5个工作日内,甲方以招标时的URS和乙方投标时的标书为依据进行验收;2、若验收不合格,甲方以书面形式(微信、邮件等)通知乙方,乙方需在30日内免费进行更换;3、质保期:质保期12个月(质保期以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且终验收合格日开始计算,但不晚于发货后四个月),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修理或者调换(含设备拆装费用),若乙方不能够按照****提供相应服务,甲方有权扣押质保金。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按国家有关法规处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按照《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图纸确认、定金支付后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俩份,双方各执壹份(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用附件补充,经双方签字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双方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及技术信息),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本保密义务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对于甲方所购买的产品以及该产品所涉及的商标、专利及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图谱、技术标准、工艺流程图等,乙方均保留所有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十二条:乙方应****提供货物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对于非乙方所有知识产权的货物,乙方有义务提供给甲方正规渠道证明。乙方商标、专利许可甲方的适用范围****于合同范围内产品,合同终止后,乙方应授权甲方或第三方从事制造所必须的知识产权、技术协助,技术文件设备或工具。
第十三条:乙方应****甲方或第三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四条:
甲 方(盖章)
买方:贵州澄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息烽县小寨坝镇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贵阳市化学原料药产业园
开户银行:工行贵阳息烽支行
账号:2402016809200214072
税号:9152 0122 MA7H HUKA 9H
日期: |
乙 方(盖章)
卖方:
委托代理人:
地址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日期: |
报价明细表格式
报价明细表
(第 次)
报价货币:人民币(万元)
序号 |
设备编号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配置
(材质厚度、工艺特点、配件型号及品牌等URS中未****明确部分需列出)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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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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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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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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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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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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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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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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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 商: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